5月30日上午,姜堰区民政局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党员志愿者组成爱心妈妈团队,前往蒋垛镇上门看望刚被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9岁儿童小余(未成年人,化名),跟踪了解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向他送上“六一”的节日祝福。
姜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小娟说,小余原本是低保家庭的孩子,每个月享受852元的低保家庭儿童补助。去年起,姜堰区民政局会同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对全区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排查,发现小余自2012年出生后,其母亲杨某从未履行抚养义务,离家出走后一直杳无音信。2018年,小余的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 ,余某与其年迈的奶奶孟某某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艰难。
“这个孩子属于监护缺失类型,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我们通过司法途径撤销小余母亲杨某的监护权,对小余进行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李小娟说。
据介绍,今年5月,经姜堰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判令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案判决生效后,小余被及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依法享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从6月份开始,小余每月享受1704元的生活保障。姜堰区民政局联系镇村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定期入户走访关爱小余,护航成长关爱服务社会组织也对小余开展常态化关爱活动。在大家的关心下,小余的学习成绩有了进步,人也变得开朗起来。活动现场,爱心妈妈们向小余送上课外书籍、衣物等学习生活用品,了解孩子近期学习和生活情况。
姜堰区检察院向余某的奶奶送上了支部党员的慰问金,叮嘱老人保重好身体,相关部门将持续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帮助孩子自立自强,成长成才。奶奶拉着爱心妈妈的手,激动的说着感谢共产党,共产党对我们太好了。
“我打算结对关爱这个孩子,每月定向给孩子100元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李小娟说。